电话:0351-496763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就业政策

中共临汾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山西招聘网 时间:2018-02-05 作者:山西招聘网 浏览量: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改革的实施细则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临汾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必须深入实施创新引领、人才强市战略,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聚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全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全面实施五大人才工程
  1、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建立高层次人才智库,明确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将高层次人才分为国家级顶尖人才(A类)、省级领军人才(B类)、市级拔尖人才(C类)(具体分类目录附后)。对来临汾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A类、B类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市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纳入人才智库,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创业创新,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且取得明显业绩的C类人才,给予2-20万元工作补助。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2、紧缺人才集聚工程。探索建立人才引进与项目开发相结合的引才机制,通过项目+人才模式,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起来。围绕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社会民生等领域,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定期发布临汾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对入选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并签订服务协议的,给予2-20万元个人奖励补贴。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支出。企业引才所需费用可全额列入经营成本,事业单位引才费用可从事业经费中列支。
  3、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制定吸引国内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含学士、硕士、博士)来我市就业奖励办法。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简化落户手续。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机制,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允许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大学生休学创业。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全市每年遴选1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给予2-20万资金支持,并在培训研修、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优先支持。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4、高技能人才铸造工程。建立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对企业新引进和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对新引进或获得 “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每年从产业工人队伍中评选20名“技术能手”,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劳模评选。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5、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选送50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到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免费学习培训,加速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土专家”“田秀才”和“致富带头人”。每年奖励20名全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二、切实加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6、建设创新研发平台。支持各县(市、区)、园区、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深度融合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工作基地、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等,引进核心研发团队。对获批的国家、省、市级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对一个平台取得国家、省、市同一性质多家挂牌的,经费支持不重复,取最高的给予经费支持;市财政已经配套的,不重复支持)。对运行良好、绩效突出的,每年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7、发展人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园区、企业闲置厂房和场地、楼宇市场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人才创新创业超市。依托人才中介组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等职能,扩大对人才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在各级政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各类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8、拓展交流互动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临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大力开展人才沙龙、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举办优秀人才国情研修班和人才高端论坛。继续开展人才“双服务”活动,推动人才与园区、企业、农村等进行资智、企智对接。
  9、创建才智信息平台。建设人才项目数据库、人才供需、人才管理、项目申评、人才信息发布等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临汾籍在外人才数据库,实施临汾“晋商晋才”回乡创新创业工程。设立“临汾人才”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头条”推送,及时发布人才政策及相关信息。
  三、扎实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10、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取消机关事业单位“控编进人卡”和“进人计划卡”制度,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变具体性管理为总量性监管。允许事业单位在核准岗位结构比例内调整专技岗位,设立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经市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探索试行高校和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备案管理,选择部分公益类事业单位进行取消行政级别、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式改革试点。
  11、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下放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中级职称评审权。实行职称评聘分离,职能部门严把标准严监管,个人自主自愿申报,社会公开公正评价。建立职称岗位聘任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岗位聘任制、聘用任期制。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实际工作业绩和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可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给予职称晋升倾斜。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参加对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2、改革职称评审条件。取消附着在职称评聘上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外语考试要求。用人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可结合岗位需要,对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计算机应用、外语和写作能力等单项要求设定竞争择优条件。取消应用型人才职称评价论文限制性要求,将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业绩水平的产品研制、技术推广、专利、病历、教案等成果列为评审依据。以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能力和业绩为基础,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结合行业特色和专业特点,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13、规范职业资格认定。清理和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定期公布制度。推进职业资格评价市场化、社会化,社会专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要依法依规履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双主体”作用,完善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
  14、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在经费预算调剂、支出结构调整、科研设备采购、差旅会议管理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对横向经费和纵向经费实行差异化审计,科研人员劳务费开支不设比例限制。选择若干试点单位,试行科研项目牵头人(单位)先行自主融资、政府全额担保贴息、科研成果收益偿还与政府宽容失败、共担风险政策相结合的新机制。
  15、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经费充裕、资金保障有力的科研院所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可在无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5倍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科技产业人才,按其薪酬(在我市任职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额度(市级留存部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第3年至第5年给予50%奖励。支持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市场挂牌、公开拍卖等转让转化方式实现收益,所得净收益,按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课题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
  16、保证人才流动畅通。研究制定出台支持党政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实施办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多点教学等兼职工作,所得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原则上依法依规纳税后归个人所有。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设置高端特聘岗位,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调整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政策,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允许国定、省定贫困县部分职位面向本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可加大设岗比例,降低学历条件。
  四、全面升级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17、打造人才安居环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居住地,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周转房或按月提供2000-5000元的租房及生活补贴。鼓励县(市、区)、大型企事业单位采取新建、改扩建、周转未租售保障房以及其他闲置用房等多种方式,筹建各类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在全市范围自主选择中小学就读,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排,其他类型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和市委联系专家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每2年提供1次外地疗养。市委联系专家每年参加“双服务”活动累计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提供2000元工作补贴。
  18、完善人才荣誉体系。每两年评选一次 “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对在临汾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颁发荣誉勋章并给予2-20万元奖励。鼓励支持各行各业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权威荣誉奖项评选,并给予配套奖励。探索建立永久性人才激励阵地,以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命名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依托现有场馆建设“尧乡英才”展示馆。
  19、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优先足额安排人才专项资金,市级财政每年拨付5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强化人才工作考核,对承担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具体任务的单位,探索制定一对一专项考核指标,并进行定期通报。每两年评选一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重点对积极落实人才政策,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每年要积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技术对接、产业服务等专项人才活动,围绕主导产业、“三基建设”等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两年内完成各类人才培训全覆盖(党政人才除外)。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20、加强组织领导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都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党委审定。选优配齐各级人才工作者队伍,选拔热爱人才工作、善于开拓创新、服务意识强的干部到人才工作部门任职。加大人才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力度,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人才工作者外出培训。选派人才工作者赴外地挂职锻炼、跟班学习,鼓励人才工作者广泛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本实施细则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在一个年度内获多项奖励的个人,资金奖励不重复,取最高的给予奖励。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附件
  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A类人才:国家级顶尖人才。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全国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顶尖人才。
  B类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包括省“百人计划”人选;三晋学者;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山西省学术带头人;山西省新型产业领军人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技能大赛金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省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市级拔尖人才。包括临汾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市级技能大赛金奖(一等奖)获得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考察考核认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市级拔尖人才。



搜索职位、投递简历、面试通知、事业单位招考、报考职业资格证、招聘会预告请关注山西人才网。官方微博@山西人才网,微信(ID:sjrc-com-cn)


山西人才网(www.sjrc.com.cn)由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主办,为山西省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

2003年,山西人才网正式上线运营,由时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张宝顺同志点击开通。2011年,山西人才网10周年,日均IP5100以上,人才库500000以上,年均合作单位4800家以上,稳居省内同类第一,引领山西网络招聘行业,山西网络招聘第一品牌!2018年,山西人才网17周年,我们携800000精英与您共同成长,再创辉煌!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 企业服务:0351-4967630
  • 求职服务:0351-4967625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抖音号

Copyright C 200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招聘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18009214号-2

地址:总部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49号山西省高新农业技术市场(省政务中心对面)东门二楼
分部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22号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MAIL:myoffer@qq.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编号:140000000088    法律顾问:山西杰力律师事务所 吴律师(15003406658)

太原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 工商网监
			电子标识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