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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来源:山西招聘网 时间:2020-06-11 作者:山西招聘网 浏览量:

  山西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83年由原广播电视部建立的华北广播电视学校,在此基础上1990年成立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划转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改制成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山西传媒学院,2018年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第三所公办传媒类普通高校,是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戏剧影视学学术研究基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也是山西省委宣传部“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学校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播音主持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融媒技术学院、表演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教研部、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11个教学机构和戏剧影视研究中心、文化创意与设计研究中心2个科研机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建设人才强省和优化创新生态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行业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精准引进、按需聘任、绩效管理”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四、招聘范围及待遇
  学校常年招聘学科建设所需的博士研究生。
  (一)范围及待遇
  1、在“双一流院校”、“双一流学科”、行业顶尖院校或世界最新排名前200的院校(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取得与我校学科一致或相近的博士学位人员。
  安家费:30万元,同时提供周转宿舍一套;
  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工资及岗位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财政标准发放,岗位绩效前三年按七级副教授标准执行,之后对应职称级别标准发放。
  2、在非“双一流院校”、非“双一流学科”、非行业顶尖院校或世界最新排名201名之后的院校(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取得与我校学科一致或相近的博士学位人员。
  安家费:25万元,同时提供周转宿舍一套;
  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工资及岗位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财政标准发放,岗位绩效前三年按七级副教授标准执行,之后对应职称级别标准发放。
  (二)其他待遇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2、博士研究生配偶符合山西省调动政策的办理随调手续,不符合调动政策的帮助安排适当的工作。随迁子女就读政策按照【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实行特殊优惠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基(2017)18号】文件执行。
  3、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为录用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落实国家、山西省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每月10日前。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zhenguo5677@qq.com,邮箱格式要求以“姓名+学校+学历+学科”文件夹命名。
  (2)现场报名:山西传媒学院文华楼人事处办公室(A414室)。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者可一并提交。
  (二)材料审核
  人事处进行材料审核。主要审核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的原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和廉政意见。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出具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和廉政意见。
  如有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者现场审核时可一并携带。
  1、网上报名通过者:携带报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至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
  2、现场报名者:携带报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学校人事处。
  (三)业务考察
  每月20日前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指导委员会分别对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业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送人事处。
  (四)政治审查
  有工作单位者,由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考核组,对拟招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五)学校审批
  依据政审结果确定拟上会人员,并按校长办公会议事流程上报研究审定,审定后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来校手续。
  六、岗位管理
  (1)引进人才服务期为五年。在服务期内调离或辞职的,要根据服务时间比例退回相应的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2)上岗后与学校签订《山西传媒学院来校工作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岗位任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名不予受理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五)因师德师风问题受过处分的。
  联系人: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351-2772130


  山西传媒学院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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