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山西省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依据年度工作计划拟开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 28个,补充到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招用范围
2016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夏县籍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所需资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局助学贷款贷证明;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民政局办理的低保证;
4、家庭成员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红底免冠照片2寸4张。
三、管理、待遇及期限
(一)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用人单位每季度负责将人员考勤、上岗表现如实上报夏县人社局就业与人力资源股,作为支付劳动报酬、享受岗位补贴的依据。
(二)待遇。执行夏县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给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三)期限。与用人单位签订不超过3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动解除,不再续签。
四、招用数量及办法
此次拟招录28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根据拟安置岗位数量报满为止。
本公告由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 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
地点: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5室(温泉路中段)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610695347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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