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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来源:山西招聘网 时间:2022-05-27 作者:山西招聘网 浏览量:

1、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持招用人员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个人申请等手续,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2、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从创业资金中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2000元,最长补贴3年。

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场租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3、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由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资格核实并出具认定证明后,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申请。

4、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2/3。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失败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离校 1 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2/3。

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灵活就业的离校 1 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 2 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社保补贴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和社保缴费凭据等,由申请者所依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并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5、税收优惠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6、创业星火项目

对高校毕业生入选“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从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在星火项目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最高可享受10万元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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