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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就业政策宣传资料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问答

来源:山西招聘网 时间:2017-01-24 作者:山西招聘网 浏览量:


  一、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有关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晋政发 2015 34号
  答: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社〔2011〕188号);
  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和开展2016年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6〕45号);
  4、《关于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和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政策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385号)。
  二、什么是“七补一贷”?
  答:“七补一贷”就是指: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就业补助、星火项目资金扶持、创业园区建设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
  三、“七补一贷”政策的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1、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小微企业:指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条件的企业。小微企业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政策,需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局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3、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小微企业申请相关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可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四、什么是“财政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免征收费项目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晋财综[2011]88号)执行。对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2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政策。
  关于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税收返还政策,企业应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小微企业认定证明、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企业缴税证明等材料,并可参照省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度相关劳动密集型企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83号)的程序申请省级补助。
  五、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其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按规定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由所在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签注意见,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季度终了后,由个人所依托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事代理机构代个人向机构隶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并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六、什么是“创业实训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指在实训结束后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机构创业实训补贴。
  七、什么是“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按实际经营时间按年度支付。
  八、什么是“创业就业补助”、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就业补助。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应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和自主创业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带动或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就业登记证明、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等材料,由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及拨付资金。
  九、什么是“星火项目资金扶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每年围绕现代科技、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文化传媒、社区服务等重点行业,定期评选30-50个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创业项目,作为“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从省级创业资金中给予8万元的创业扶持。对于由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已经在工商等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优秀项目,由各市人社局负责初评后,推荐到省人社厅参加评选。
  十、什么是“创业园区建设补助”、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入驻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园区,从创业资金中按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
  十一、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标准是多少?
  答: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可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对上述贷款项目,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高校毕业生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到创业贷款并按期还款的,可参照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规定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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