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351-496763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双创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 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来源:山西招聘网 时间:2017-05-10 作者:网编 浏览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

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57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 号),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及我省已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创新、就业、创业、土地及减负等各项政策;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建立政策落实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加大政策落实督查力度。

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从2015 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 亿元,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创造新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等。

三、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建立完善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引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四、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补偿)、投资保障、收益让渡等方式,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各类基金投资初创期、种子期和孵化期的小型微型企业。

五、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改制上市。省级财政对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50 万元的奖励;对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融资成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 万元的奖励;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以股权众筹等新模式进行融资,并探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六、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七、完善“小升规”企业奖励办法。从2015 年起,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型微型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大众创业,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改造建设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社区、创新工场、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九、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集群化发展。支持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围绕产业集群开展公共服务。

十、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两化”融合。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财务、安全、节能、环保、用工等管理水平。

十一、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万众创新,鼓励有条支持的小型微型企业建设技术研发机构,协同推进政产学研合作。

十二、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各级政府要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支持和保障。

十三、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小型微型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及时掌握运行动态。统计监测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做好政策衔接,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7 17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 企业服务:0351-4967630
  • 求职服务:0351-4967625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抖音号

Copyright C 2001-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招聘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18009214号-2

地址:总部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49号山西省高新农业技术市场(省政务中心对面)东门二楼
分部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22号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MAIL:myoffer@qq.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编号:140000000088    法律顾问:山西杰力律师事务所 吴律师(15003406658)

太原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 工商网监
			电子标识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