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青年人才全职引进政策

来源:山西招聘网 时间:2023-11-27

高素质青年人才是指市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青年人才。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运城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运城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全职引进的正高(博士后)、副高(博士)人才,分别享受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5年内发放完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发放5年。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对引进的正高(博士后),副高(博士),硕士、本科生人才可分别申请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借款,同时享受购房贷款利息的50%、40%、30%的贴息支持。

(三)人才津贴。全职引进的正高(博士后)、副高(博士)人才,分别享受每月5000元、2000元的人才津贴,发放5年。

(四)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市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

(五)配偶就业。市级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双一流”硕士研究生配偶,坚持统筹调配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引进人才的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学历专业等条件,统筹协调解决。配偶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调入相同性质空编单位;属国有企业人员的,可调入相同编制性质的国有企业;其余人员,协调将其人事档案挂靠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助推荐就业。

(六)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可申领“人才交通卡”,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在我市购买首辆自用车办理牌照,可享受全额上牌费用补贴。

(七)职称评聘。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的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首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直接聘任。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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